關于鄱陽湖減載砂石銷售的公告
- 分類:招標公告
- 來源:九江市贛鄱砂業集團有限公司
- 發布時間:2023-08-17 17:11:23
- 訪問量:9202
關于鄱陽湖減載砂石銷售的公告
- 分類:招標公告
- 來源:九江市贛鄱砂業集團有限公司
- 發布時間:2023-08-17 17:1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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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購砂用戶:
根據2023年贛鄱集團公司公布的砂石價格,經公司會議研究決定,在保障居民平價用砂的基礎上,現將本年度內富余部分的鄱陽湖減載砂石銷售公布如下:
一、鄱陽湖減載砂當前銷售價格為77元/噸(含13%增值稅專票),如有價格調整另行公告并執行。
二、接減載砂船噸位須控制在2000-4000噸范圍內,并符合國家有關船舶運輸各項資質。
三、減載砂船裝載完畢后,只能從九江市城西砂石集散中心碼頭上岸。自減載錨地至城西的船舶運費及可能產生的滯期費均由購砂用戶承擔,城西砂石集散中心另收取上岸費用為13元/噸。
四、減載砂及上岸費均按隨船的砂石采運管理單噸位進行結算。
五、減載砂為未經加工的天然砂石原材料,不受顆粒級配、細度模數、顆粒含量、含泥量、石粉含量、泥塊含量等標準及相關規定的限制,接砂開始則不予退換,并視為交貨。
六、減載砂僅對已注冊公司用戶銷售,不對個人銷售。凡有意購買減載砂的用戶,必須一次性向我公司匯入500萬元作為購砂預付款。
七、購砂用戶必須承擔義務條款。凡簽約購買減載砂用戶,根據我公司“居民平價砂石”供應需要,必須承擔我公司“居民平價砂石”接駁及運輸服務?!熬用衿絻r砂石”的船舶運輸費用暫按9.77元/噸進行結算,無滯期費,如因運價調整,則按調整后的運價執行。
八、如有意向的購砂用戶,可于2023年8月21日前來我公司進行洽談。公司地址:江西省九江市九江經濟技術開發區城西港區長江以南、春江路以北、白華路以西、青龍寺以東,聯系人:胡俊,聯系電話:13807926630。
附件:減載砂銷售協議
九江長鑫商貿有限公司
2023年8月11日
2023年度減載砂石砂石供應協議書
合同編號:
供貨方(甲方):九江長鑫商貿有限公司
需貨方(乙方):
乙方因工程建設需要,甲方同意向乙方供應砂石原材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等法律法規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前提下,簽訂本協議,以資共同遵守。
一、簽署本協議之前,乙方需向甲方預先支付預付購砂款人民幣500萬元。預付購砂款到達甲方指定銀行賬戶后,甲、乙雙方立即簽署協議。
二、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協議采用浮動的計價方式,鄱陽湖減載砂當前銷售價格為77元/噸(含13%增值稅專票)。如有價格調整另行公告并執行,以九江市贛鄱砂業集團有限公司官方網站公布的即時銷售價格為準。
三、減載砂及上岸費均按隨船的砂石采運管理單噸位進行結算。
四、貨款實行單次結算,即乙方每艘船舶配載完畢時結算,貨款直接從預付款中扣除,當預付款余額不足時,甲方有權暫停向乙方供應砂石原材料。乙方在預付款不足時可補充購砂預付款,乙方承諾每次補充預付款不低于人民幣100萬元。
五、乙方委托配載的運輸船舶必須具備國家相關部門規定的航行和營運資質(自卸駁、平板駁及無水槽類型的船舶除外)。乙方所委托的船舶未在甲方進行量方登記信息的,乙方應提前對船舶進行核驗,并向甲方提供船舶資料和量方登記申請,甲方按統一標準進行量方登記后才能安排配載。
六、乙方委托配載船舶的運力須控制在2000-4000噸范圍內。
七、減載砂船舶裝載完畢后,只能從九江市城西砂石集散中心碼頭上岸。自減載錨地至城西的船舶運費及可能產生的滯期費均由乙方承擔,城西砂石集散中心另收取上岸費用為13元/噸。
八、減載砂為未經加工的天然砂石原材料,不受顆粒級配、細度模數、顆粒含量、含泥量、石粉含量、泥塊含量等標準及相關規定的限制,接砂開始則不予退換,并視為交貨。
九、購砂用戶必須承擔義務條款。凡簽約購買減載砂用戶,根據我公司“居民平價砂石”供應需要,必須承擔我公司“居民平價砂石”接駁及運輸服務?!熬用衿絻r砂石”的船舶運輸費用暫按9.77元/噸進行結算,無滯期費,如因運價調整,則按調整后的運價執行。
十、乙方知曉并同意,因砂石原材料開采受國家政策及自然環境等因素制約,甲方有權合理安排供貨數量及時間,乙方應予以配合。
十一、乙方應知曉并同意,甲方因不可抗力或國家政策等非主觀因素造成的停采停供,不視為甲方違約,并由乙方自行承擔相應的經濟風險。
十二、本協議有效期自簽訂之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協議有效期結束后,甲方將在30個工作日內對乙方在甲方處的預付款余額進行清算,并無息予以退還。
十三、乙方可用書面申請的方式提前終止本協議,甲方收到乙方書面申請時即視為本協議終止。甲方在收到書面申請的30個工作日內對乙方在甲方的預付款余額進行清算,并無息予以退還。
十四、甲方賬戶名稱:九江長鑫商貿有限公司
開戶行:九江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白水湖支行
銀行賬號:727049800000006348
十五、在履行本協議時發生糾紛,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若協商未果,可向甲方所在地法院起訴。
十六、本協議經雙方代表簽字、蓋章后生效。
十七、本協議一式肆份,甲方貳份,乙方貳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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